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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医科大学门禁系统运行管理办法

时间:2026-03-16 14:10:15  作者: 点击:[]


为了加强校园安全建设,实现信息化管理,保证学校及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给全校师生提供安全可靠的学习生活环境,在学校教学、科研、宿舍区等人员相对集中的区域安装校园一卡通门禁系统(以下简称“门禁系统”)。为进一步规范门禁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校园一卡通门禁系统涵盖门禁设备、智能门锁以及道闸机等类别。

第二条 门禁系统及其设备为学校固定资产,依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使用部门对所用的门禁设备负有保管职责。请各使用部门和个人自觉爱护,按照要求加强管理和保养。

第三条 校园一卡通卡片(以下简称“一卡通”)作为门禁系统的门禁卡,实名制管理。仅限本人使用,不得出租、转让、抵押、涂改、伪造。

第二章 业务管理机构

第四条 网络信息中心负责学校整体门禁系统的规划建设、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具体如下:

1.负责门禁系统的整体规划、建设与维护。

2.负责提供门禁系统基本信息的维护和卡务管理工作。

3.负责门禁卡权限的授权、发放、修改和收回等工作。

4.负责定期组织门禁使用方法及故障处理的培训。

5.有义务向学校保卫处和公安机关单位提供门禁系统人员出入情况。

6.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调查、上报上级部门处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五条 党委保卫工作部(保卫处)负责核查门禁安装位置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范。

第六条 门禁使用部门应配合网络信息中心做好相应的管理与维护工作。具体如下:

1.负责制定符合本部门实际情况的门禁出入管理细则,内容涵盖门禁开放与关闭时间、权限设定及特殊情况处理等,并制定门禁应急预案。

2.负责审核门禁使用人员信息(包括用户信息、对应门禁点权限、使用期限等),并按规定上报。

3.负责日常门禁设备的巡检、清洁、维护及问题上报。

4.需指派本部门的门禁管理人员,主要负责权限审核、设备巡检等工作。

5.当使用部门有与门禁系统进行数据交互的第三方软件时,负责维护第三方软件的专属数据。

第七条 学生管理部门职责

学生管理部门应做好学生信息的搜集和修改工作,及时提交新生和毕业生相关信息。

第八条 后勤管理处

配合各门禁使用部门做好门禁系统楼宇大门及配套硬件的维修工作。

第三章 门禁系统管理与维护

第九条 建设与管理

1.门禁系统建设、维护费用由学校拨专款支持,专款专用。

2.任何部门或个人原则上不得私自搭建门禁系统。

3.如有部门需要增设或改造门禁点,需向网络信息中心提交申请,经审核通过并结合学校专项经费情况后,由网络信息中心组织工程改造。

4.各使用部门门禁管理员需定期对本部门门禁设备及线路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存档。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置并上报网络信息中心协同处理。

5.门禁系统出现问题,使用部门根据报修流程上报至网络信息中心。

6.对于各部门原有自建的门禁系统,若具备接入校园一卡通门禁系统的技术条件,网络信息中心可提供协助,将其接入校园一卡通门禁系统。以校园卡作为门禁通行凭证,并使用校园一卡通门禁系统的相关数据。

第十条 信息维护

1.门禁使用部门做好门禁授权人员的信息整理、提交、审核、权限回收等工作,由门禁管理员统一上报网络信息中心。

2.凡存在与门禁系统进行数据交互的第三方软件,使用部门应及时维护数据,以保证数据的实时同步和权限的顺利下发,并且配合网络信息中心定期或不定期核对双方数据库相关信息的一致性。

第四章 门禁卡的管理

第十一条 分类

1.门禁权限卡:该类型卡为管理卡,能开启该使用部门的全部门禁,由网络信息中心发放,各使用部门门禁管理员负责保管。(注:仅在特殊情况下由门禁管理员使用门禁权限卡开启门禁,并做好相关记录。)若卡片遗失或损坏,必须立即上报网络信息中心。由网络信息中心将该卡的权限收回,如不及时上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门禁使用部门承担。

2.门禁卡:即师生的校园一卡通,根据使用部门审核意见授予门禁权限。

3.临时门禁卡:即校园一卡通临时卡,针对外派、学术交流等非本校正式的教师或学生因工作、生活需要,由其本校负责部门和门禁使用部门审核通过,方可申请卡片及门禁权限。

第十二条 权限申请

1.权限申请包括门禁卡有效期、门禁点授权等。各门禁使用部门负责进出本部门门禁的人员权限审核,由网络信息中心进行办理和备案。

2.权限申请方式

(一)手工申请

持有校园一卡通的用户申请门禁权限时,需由本人提交申请,经所在院、部、处领导审批后,报门禁使用部门审核;审核通过的,由网络信息中心核实并开通相关权限。无校园一卡通的用户,需先按规定申领校园卡,再按上述流程申请门禁权限。

(二)自动下发

第三方系统若与门禁系统实现数据对接,该系统所涵盖的门禁区域可支持权限自动下发。

第十三条 门禁卡的挂失、回收

1.持卡人如遇门禁卡遗失或损坏,应及时挂失,挂失完成后,系统自动冻结该卡片的门禁权限。

2.补卡:丢卡者办理补卡后,新卡将自动开通原卡片相关门禁权限。丢卡者如在办理补卡手续前,找到遗失卡,应及时办理解挂操作,原卡片可继续使用。补办新卡后,原遗失卡作废。

3.门禁卡使用者在离开部门时,所在部门应及时撤销权限。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若遇门禁系统故障或其他紧急情况,需启动协同工作机制,具体为:门禁使用部门按其应急方案执行,网络信息中心负责门禁系统的故障排查与恢复工作,同时协同相关部门联动处置紧急情况。

第十五条 警示条款

1.门禁权限卡只限本人使用,不能转让或借给他人,否则后果自负。

2.每次进出楼宇或实验室门时,持卡人应注意有无陌生人跟随,要确保大门恢复到闭合状态再离开。有特殊情况,需要各单位门禁管理人员协助开门时,经登记备案确认无误后,由门禁管理人员协助开门。

3.校外参观及来校办事人员按门禁使用部门的相关规定,由接待人员持本人一卡通或门禁权限卡陪同进出。

4.当持卡人门禁卡丢失,未及时挂失所造成经济损失或安全事故由丢卡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5.各单位如有人员变动的情况发生(如离职、毕业、岗位变动等),应及时向门禁使用部门和网络信息中心提交门禁权限变更申请(新增或撤销)。临时人员权限到期后自动失效,如需延期,须重新办理申请手续。如果未及时上报所造成经济损失或安全事故的,由所在部门承担全部责任。

6.严禁任何个人或单位对门禁系统和硬件设备进行入侵、破解、篡改、攻击等有害于门禁系统正常运行的行为。此类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据学校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并责令赔偿并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7.在使用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可电话咨询网络信息中心,或携带本人一卡通至网络信息中心处理。

第十六条 非网络信息中心统一规划建设的门禁系统或设备,由建设部门自行维护。

第十七条 本管理办法未尽事宜参照《大连医科大学校园一卡通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与门禁系统进行数据和业务对接,依据学校信息系统及数据安全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 门禁卡的办理、挂失、补办等操作流程参照《校园一卡通使用手册》。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网络信息中心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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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门禁系统应急预案

门禁系统应急预案

第一条 若因网络不通或系统故障导致权限分配无法下发,网络信息中心应及时排查故障,恢复门禁系统正常运行。

第二条 如遇到门禁设备故障,导致不能正常出入,相关部门应及时通知网络信息中心,联系厂商进行维修或更换,排除故障。

第三条 如遇停电或系统故障,门禁设备将失效,保持开启状态。

第四条 若楼宇内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该楼宇门禁使用部门的门禁管理员应立即切断门禁系统电源。

第五条 如遇上述情况,门禁使用部门按应急预案处理,通知网络信息中心或保卫处等相关部门。网络信息中心将根据事故现象和影响范围采取以下行动:

1.协助、配合门禁使用部门尽快查明故障原因,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2.事故处理结束后,网络信息中心组织或协同上级主管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形成书面记录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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